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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安徽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招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2026-06-08

安徽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安徽省基础研究管理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202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定于2026年6月27日上午8:30开始,当天结束。

  2.面试地点为:安徽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安徽省基础研究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高新中心)5号会议室(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1号9楼)。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应于当天上午8:00前到省高新中心9楼6号会议室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3.考生于当天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4.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四)其他事项

  专业测试全程全景录音录像。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上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高新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体检工作。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本人面谈等方式组织考察,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省高新中心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高新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科技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高新中心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370087

  监督举报电话:

  0551-65370527(省高新中心纪检)

  0551-62659375(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省高新中心2026年参加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

  (安徽省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2026年6月8日

  附件

  省高新中心2026年参加公开招聘

  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拟聘人数准考证号笔试成绩笔试排名资格复审情况
300014023134300501710225.51通过
31343002062012242通过
3134301406403223.53通过
31343024001012184通过
31343020012172155通过
3134300201824213.56通过
3134302004907212.57通过
3134300504910209.58通过
3134300504907208.59通过
313430160252020210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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